在当前“双碳”目标和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更新高能效系统已成为常态。溴化锂制冷机作为一种以热能(如蒸汽、热水或燃气)为驱动的吸收式制冷设备,曾广泛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及区域供冷系统中。然而,随着技术进步与环保要求提升,许多企业正逐步淘汰此类设备。在此过程中,一个关键问题浮出水面:企业在淘汰溴化锂制冷机时,是否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答案是:是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淘汰的溴化锂制冷机进行规范回收处理。这不仅出于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的考虑,更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举措。
一、溴化锂制冷机的结构与潜在环境风险
溴化锂制冷机主要由发生器、冷凝器、蒸发器、吸收器、溶液泵、换热器等部件构成,其工作介质为溴化锂水溶液和水(作为制冷剂)。虽然该系统不含氟利昂类破坏臭氧层物质(ODS),但其内部仍可能含有以下几类需特别关注的物质:
1、溴化锂溶液:虽本身不属于危险废物,但若随意排放,会对土壤和水体造成一定污染,且具有腐蚀性。
2、润滑油和冷却水添加剂:部分机组在运行过程中会使用润滑油或添加缓蚀剂、阻垢剂等化学药剂,这些物质可能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废矿物油)或HW49(其他废物)。
3、金属材料与保温材料:机组壳体多为碳钢或不锈钢,内部可能含有石棉、玻璃棉等旧式保温材料,其中石棉已被列为致癌物,属严格管控的危险废物。
因此,若不经过专业拆解与分类处理,直接当作普通废铁处置,极易造成环境污染甚至法律风险。
二、国家法规与政策要求
我国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特种设备及危险废物的管理有明确法律规定: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明确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必须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虽未将溴化锂制冷机直接列入目录,但若其含有危险组分(如含石棉保温层、废润滑油等),则整体或部分组件应按危险废物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法》指出,压力容器(溴化锂机组通常属于Ⅰ类或Ⅱ类压力容器)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对设备进行去功能化处理,防止非法再利用。
此外,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含石棉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也要求对含石棉材料实施严格管控,禁止随意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由此可见,企业若自行拆解或交由无资质的废品回收站处理,一旦被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环境公益诉讼甚至刑事责任。
三、专业回收处理的必要性与优势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不仅能确保合规,还具有多重优势:
1、合规保障:专业回收企业通常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熟悉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要求,可出具合规的转移联单、处置证明,为企业提供完整的环保台账。
2、资源高效回收:专业机构具备金属分拣、溶液回收、有害物质分离等技术能力,可实现铜、钢、铝等金属的高值化再生利用,降低资源浪费。
3、降低企业风险: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员工健康损害或第三方索赔。
4、支持ESG与绿色认证:规范的设备退役流程有助于企业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如ISO 14001),提升ESG评级,满足客户或投资者对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操作建议
企业在淘汰溴化锂制冷机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评估设备成分:联系原厂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机组是否含有石棉、废油等危险物质。
选择合规回收商:查验回收单位是否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特种设备拆解能力及环保处理设施。
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要求回收方提供处置方案、转移联单及最终处置证明。
办理设备注销: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注销。
留存完整记录:包括评估报告、合同、转移联单、处置证明等,以备环保检查。
综上所述,企业淘汰溴化锂制冷机绝非简单的“卖废铁”行为,而是一项涉及环保、安全、法律等多维度的系统工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的今天,唯有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地处置淘汰设备,才能真正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发布于:2026-01-18 09:42:00